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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让的单子贴在柜台后面的软木板上,单子被四枚图钉钉住,钉得纸角翘起来。
单子上写的是这间二十四小时漫画店,写的是顶让金,顶让金下面一行小字写着可议,可议的意思是它还没到我身上,账已经到我身上。
我在柜台后面打工,打的是夜班,夜班从末班捷运收班之后开始,到第一班捷运发车之前结束。
我的工作是收钥匙、补杂志、把躺椅扶正、把投币按摩椅里的硬币倒出来,倒出来的硬币我数得出声,嘴唇一开一合,念得比念书还轻。
店长不在的时候我自己决定要不要让客人多留一小时,留一小时他明天骂我,骂的时候带笑。
那天夜里熟客来了,熟客来的时间是凌晨,凌晨店里只剩三个人:我、店长、还有他。
他叫廖文钦,是来租整面墙的老客人,租的是柜台上那一排限量杂志,租的钱他每次都晚,晚到他下次来才把上次的补上。
他补钱的时候爱把钞票摊在柜台上,一张一张抹平,抹平了才推过来,推过来时手掌在柜面上压一整秒。
他今天没带钱,他带的是顶让的单子。
「顶让金我出。」
他说,说的时候嘴角往上撇,撇着说,像在骂人,骂里带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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